
到底聖經是如何論到 狗 "犬類" 的? 聖經中的狗 一、前言 香港611靈糧堂主任牧師夫婦公然在全教會散佈拜狗的雕刻偶像,自稱是狗也呼叫會眾是"狗",並且多番暗示明示"耶穌基督釘在十字架的救贖除了拯救人,也拯救狗"?!現代人將「狗」列為寵物。有專賣「狗」的用品店,有「狗」的旅館,還有「狗」的醫院。甚至當「狗」死亡,會為「狗」辦喪禮,並將「狗」安葬在墓園中,將「狗」視為是家中的一分子。但畢竟「狗」不是人,因此在社會上的一般用語,對「狗」常帶有譏諷的意味,如罵人是「狗」眼看人低、走「狗」、狼心「狗」肺等。 《聖經》中是否也有「狗」的記載?《聖經》對「狗」的描述是正面的還是負面的意涵?當耶穌對迦南婦人說:不可拿兒女的餅丟給「狗」吃,這是否涉及羞辱的問題?以下擬根據《聖經》來探討這些問題。 二、《聖經》中狗的意涵 狗與狼為同一種動物,後來被人馴養成為寵物。養在家中的稱為「家犬」,在野外沒人養的稱為「野狗」。 《聖經》中狗出現的次數很多,有時指真實的狗。例如神將埃及人和以色列人分別出來,以色列人有神的保守與眷顧,連狗也不敢向他們叫吠(出十一7)。又如夏瑣受到神的懲罰,必成為野狗的住處,永遠無人住在那裡(耶四九33)。再如神吩咐以色列人要作聖潔的人。因此,田間被野獸撕裂牲畜的肉,可能會腐敗,百姓不可吃,要丟給狗吃(出二二31)。此外,還有記載乞丐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飢,並且狗來舔他的瘡(路十六21)。 《聖經》中狗大都是「野狗」。牠們常在城外出沒,吃人拋棄的垃圾與死屍。因而《聖經》用狗作比喻,通常都是負面的意思,茲略述如下。 (1)狗是形容卑賤之物,尤其是死狗,更是沒有價值。 例如非利士人全副軍裝要與以色列人爭戰,但大衛沒有帶武器,卻要去與非利士人打仗,因而非利士人對大衛說:你拿杖到我這裡來,我豈是狗呢?非利士人就指著自己的神咒詛大衛(撒上十七43)。又如大衛王恩待米非波設,他覺得不配,就對王說:僕人算甚麼,不過如死狗一般,竟蒙王這樣眷顧(撒下九8)。 (2)形容愚昧人行愚妄事,一錯再錯。 例如野狗常吃垃圾與死屍,所吐出的是骯髒東西。而愚昧人行愚妄事,行了又行,就如狗轉過來吃牠所吐的(箴二六11)。因為這些愚昧人不知檢討,不會從錯誤中學習功課,所以就一錯再錯。 (3)狗比喻作不潔淨或無法得救的惡人。 例如...